《实务论命》夭折论

尤以「破腹生产」代客选生产日时者。

以我个人在命理界四十年之经验,深深能体会到人性善良面的忧虑。我自己也经常对一些水准已接近于可论命的同道说:论八字之时,有三项事要避免触及,也就是能不谈就不谈,那是哪三件事呢?

即是一般常情「忌讳」—

一:论人「短寿」。

二:没有子女(绝后)

三:对未婚的女性,说她会离婚或寡居等等。

例如:「夭寿」的命,大抵是指2—3岁至20岁以前。

有关人命「长寿」或「夭寿」,《三命通会》有一些记录。经曰:

一:修短之数:大抵生旺则寿长,死绝则寿夭,以四柱论之。

月管:1至30岁、日管:30至45岁、时管:45至100岁(年限与正官论,小有不同)。

二:徐子平以「印绶」重达者有寿。

发如:庚午、庚辰、庚戌、己卯,八旬以上。

己正印,由年支,逢时干,80岁后,又入「己丑」印运。

三:冲天煞:

生日对时人短命,生年对月亦堪伤,

此是人间短命法,人生值此少年亡。

即是:卯年酉月、寅日、申时(男女皆同论)。

四:又曰:

生日对年须可叹,生时对日亦堪伤,

那堪生时时同岁,二八风流寿不长(十六岁)。

即是:子年○月、午日、子时(年时地支,双冲日支)

五:截命歌:

人命归前次一辰,子生须与丑为期;

三逢必空游凶死,二见须忧血溃衣。

即是:丑年、丑月、子日、丑时……等

六:推命歌:

命后一辰不宜见,两重见者涉猜疑;

三重见者中年夭,五百年前祸必来。

即是:「子」日生人,见三「亥」

七:「五行」满数:五行生处定阴阳,日月平分两位当。

初一~初五:金满,名「庚辛」;

初六~初十:木满,名「甲乙」;

十一~十五:土满,名「戊己」;

十六~二十:火满,名「丙丁」;

二一~二五:土满,名「辰戌丑未」;

二六~三十:水满,名「壬癸」(出《三命通会》)。

八:多脚煞:

甲乙申酉见阎王,丙丁亥子切须防;

庚辛巳午风中烛,戊己寅卯亦重伤;

壬癸辰戌加丑未,未别浮生入鬼乡。

(此诀至今仍通用于「大运」之中,而且效果比「金不换」还要有效)。

甲:甲乙申酉见阎王

A:甲乙日主,地支「申、酉」全,又见日主无根,主一生体弱。

B:甲乙日主,入「申、酉」大运,日主在四柱亦是无根者,申酉运不吉

乙:丙丁亥子切须防

A:丙丁日主,地支「亥、子」全,又见日主无根,主一生体弱。

B:丙丁日主,入「亥、子」大运,日主在四柱亦是无根者,亥子运不吉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此一组之论式,牵连到「日主」在四柱中有「根」无「根」作为基本定论。

以上文章转载自互联网,文章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建议,也不代表老万赞同其观点。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。

相关文章